貨代公司作為一個營利性質(zhì)的企業(yè)必然遵循經(jīng)濟價值原則,公司經(jīng)營空運專線所獲得的收入除去耗費的成本差額就是公司在該條航線上所能獲得的利潤。
考慮到機場和貨代公司之間的關系,可將成本再細分為兩部分:與機場相關的成本和與機場無關的成本。航空公司的飛機從k地始發(fā)到目的地,可以降落在i機場或j機場,選擇不同的機場起降對航空公司的利潤的影響是不同的。
若選擇在i機場降落,則在k-i航線上,貨代公司飛i機場所獲得的利潤
B.是-i航線收入,減去與i機場相關成本
C,再減去與i機場無關的成本
C',即B.=-(CG+C)
由于貨郵收入只占航空公司全部收入的5%左右,可略去不計,所以航線收入可看做是所有各類折扣上的旅客人數(shù)與他們所支付的票價之積,
即
B.=1,-(C:+C1)=PN-(C.+C/)
同理,航空公司飛j機場所獲得的利潤為
B,=1,-(CG+CG')=PN-(CG+CG')
將式(4-3)與式(4-4)相減,可得不同機場給航空公司帶來的利潤差異為
W=B.-B,
=(PN-PN)-[(G+C)-(CG+C)]
由上述模型可以看出,航空公司從自身利潤的角度出發(fā),對機場的選擇主要考慮票價、旅客人數(shù)、機場相關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