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出行目的。物流出行的動機和原因,決定了物流的時間價值。 按出行目的不同民航物流可分為公務出行、采購、旅游、探親訪友等。公 務物流出行與國民經(jīng)濟相關,而與工作無關的則是屬于物流自己的事情, 以達到休息和滿足個人需求為目的。
第二,出行方式。不同的出行方式對速度、方便性、舒適度的要求決 定了不同的時間價值。物流在選擇出行方式時可考慮在途時間、自己的收 人以及出行目的等因素。
第三,個人收人。個人收入直接影響了民航物流時間價值,也決定了 物流選擇出行方式。在物流的一次出行當中,他們可以選擇各種不同方 式,尤其在民航物流當中,收入高的可能會選擇艙位比較高、舒適性好、 服務好的,而收入相對低的物流,可能會選擇艙位低、舒適性相對差、服 務一般的,能夠到達目的地就行。
國外關于物流時間價值的理論研究
同時得克薩斯州立大學應用旅 客時間價值理論建立了關于機場和物流之間的價值傳遞模型,作為評價機 場建設的經(jīng)濟可行性指標之一。 加拿大、日本、英國、瑞典等國家的學者也完成了很多類似研究。約 輸遜與奧爾特(1969年)認為消費者的效用是關于休閑時間、工作時間 和個人收入的函數(shù),即航空運輸經(jīng)濟價值理論與實踐 式中:L—休閑時間; T.—工作時間; I—收入。 消費者受到時間和收入的限制,即休閑時間和工作時間的總和不能超 過消費者總共擁有的時間,故工作時間創(chuàng)造的價值等于總的收入 摩西與威廉姆遜(1963年)提出了根據(jù)成本方法計算時間價值。他 對兩種交通方式帶給物流的福利進行比較,交通工具1與交通工具2帶給 物流的福利分別為 Y1=w(T-L-ti)-C Y2=w(T-L-to)-CG 式中:i,2—交通工具1及交通工具2; w——工資率; —全部可利用的時間; L——休閑時間; ti,t2—交通工具1及2的行駛時間; CG,C2—交通工具1及2的車費。 將兩種交通工具福利相減得兩者差值(Z)為 Z=Yi-Y2=w(th-ti)+(CG-C1) 從而可確定時間價值。
貝克爾(1965年)的理論中心在于,如果一個人經(jīng)由活動或消費日 用品(Commodities)產(chǎn)生效用,他所投入的成本不只是金錢或資源(例如看電影的電影票錢或吃飯的食物價格),還需要加上時間成本(例如看 電影或吃飯所花的時間),這部分的時間成本稱之為放棄所得(Forgone Earmings),表示因為這段時間沒有去工作所放棄的所得。 1950年后,麥克法登認為物流在選擇交通方式上是有一定概率的, 且概率服從韋布爾分布,也就是MNL模型